1941  — 1996

王宪治

台湾圣公会牧师,神学教育家。

王宪治,圣公会牧师,台湾高雄人,父王楠松,母黄玉难,在家排行第二。大学时代开始接触基督信仰,于1963年受洗成为基督徒;1968年毕业于台南神学院;1973年获得纽约圣公会总会神学院的神学硕士;1978年荣获东南亚神学院神学博士,是东南亚神学研究院第一位神学博士,并任教台南神学院达十八年(1975~1993)。主要著作有《道德经之自然观及其神学意义》、《台湾乡土神学论文集》等。

王牧师一生委身基督信仰,重视社会实践并积极参与台湾民主运动。七O年代,台湾面临国际危机,长老会基于关怀之情,先后发表“国是声明”、“我们的呼吁”,以及“人权宣言”等,因而遭受国民党政权迫害,王牧师毅然挺身为长老会的言论辩护。中、美建交后,台湾的国际处境备受孤立。王牧师受长老会总会所托,于1979年与彭明敏、黄彰辉等出席美国国会为制定“台湾关系法”所举办的听证会。此关系法的制定对于日后台海安全影响深远。

王牧师模拟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历史经验来思考台湾的前途问题,认为台湾这块土地是上帝应许台湾人民的,因此岛上人民有“自决”的权力与义务。他将“乡土”与“应许之地”关联起来,提出“乡土神学”,并就其中四个主题——人民、乡土、权力和上帝——进行申论。他认为这四个主题之核心乃是台湾人民在历史中寻求和建立认同的奋斗。这种历史奋斗,从基督教信仰来看,乃是上帝在台湾历史中的创造、审判、拯救与启示;台湾人必须从圣经历史故事的典范和台湾的历史去对照,以了解如何体验和认知。乡土神学四个主题的重点:

(一)人民。台湾人是渡过黑水沟的民族,如过红海的希伯来人,是上帝所呼召的一群“选民”,为了安身立命,为了自由生活,迈向一个“应许之地”。台湾的住民无论是来自哪里,只要愿意在这块土地上建立一个和平、正义与自由的国家,都可以成为台湾的主人,并且基于人是上帝的形像这个神学立场,主张台湾人应有人权和尊严,并本着在基督里成为一体的信念,致力于台湾的族群和谐。

(二)土地。台湾的国际地位一直在幽昧不明之中挣扎。从史实上说,台湾这一块土地曾被中国征服,但从世界殖民地纷纷独立的历史来看,民族自决的原则是人权的基本理想。所以,台湾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土地前途,并且欢迎所有的种族来建设这块乡土。

(三)权力。台湾人民在外来政权奴隶下,必须对权力的性质、结构及运用,做神学上的深入剖析,并从历史教训中学习如何避免权力的腐化,才能建设一个健全的台湾。耶稣对权力的批判和主张,正是台湾人民所必须正视和学习者。

(四)上帝。台湾民间信仰求福气,讲命运,少主张道德教化,更缺乏对权力的批判和人权的诉求。为彻底防制权力的腐化,实现公义和人权自由,台湾人必须回到圣经所启示的那位公义、慈爱与救赎的上帝。然而要使基督信仰成为台湾人的宗教信仰,必须通过与其它宗教的对话,并学习尊重、互相祝福与分享,以达到信仰的理想。

关于作者

郑维琪

台湾中华福音神学院研究生。在蔡丽贞博士指导下撰写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