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  — 2002

吴维僔

为信仰、为维护基督徒的良心与尊严而宁死不屈,宁折不弯的基督徒传道人;二十几载的牢狱生涯,造就了这位名扬中外的“中国的以巴弗”。

吴维僔的外公名袁昶,晚清时期,曾在安徽芜湖做道台,因治水有功,深受当地百姓爱戴。后被调到北京,做了蕃台,是个二品官,在朝中侍候,曾代表清廷与沙俄签订条约。1900年,义和团兴起后,不幸被“拳民”杀害。其12岁女儿袁季兰(吴维僔之母)随母亲逃往江苏松江避难。乱定之后,朝廷将袁昶等三位忠臣葬于杭州西湖边,称“三忠祠”。

在松江,袁季兰有机会进入美国卫理公会宣教士开办的教会学校——慕卫女校读书,从她们学习圣经,并接受耶稣基督为救主。中学毕业后,19岁的袁季兰嫁到浙江东阳的吴家大户,其公爹吴品衍是清廷朝臣,与袁昶私交甚好。婚后三年,全家搬往杭州。吴维僔父母共养育八个孩子,五男三女。长子和次子早年不幸夭折,吴维僔排行第六。

吴维僔父亲原在省政府里作科员,后来进入工厂工作。母亲先在学校教书,后因看到为主传道的人少,就辞去教职,带着吃奶的小维僔到南京,入金陵女子神学院读书。毕业后,被分派到松江卫理公会教会作传道。

吴维僔于1926年4月生于江苏松江,出生后,母亲为他取了个圣经中的名字,叫“以巴弗”(歌罗西教会基督徒,为福音的缘故曾与保罗一同坐监),没想到他一生的遭遇与这个名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一位名副其实的“中国的以巴弗”。

吴维僔从小在教会环境中长大,除在教会里上主日学外,家里还有礼拜聚会等,母亲在信仰和生活上对他的影响很深。但上小学五年级时,他思想开始叛逆,甚至反对神有四、五年之久。直到1941年5月的一天,当他认真跪下来祷告时,神的灵光照他,使他看到自己的骄傲,真诚地向神悔改认罪,从而经历了重生。从那时起,他里面就有了主耶稣基督的生命,内心充满了平安和喜乐。

1941年冬,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许多教会学校受战事影响而停办。1942年,吴维僔考入浙江省立浙西三中。自从重生之后,他在行事为人上,尽可能遵从圣经真理而行,宁肯吃亏,也坚持不说谎、不讨好别人,不拜偶像(包括向领袖像行礼);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对付自己的脾气和不好的习惯,并刻意锻炼自己节俭、受苦的心志。在浙西高中的三年里,学习生活虽然紧张,但他一直认真读经、灵修,在灵性上有很大长进。

读完高中后,吴维僔先在浙西一所农村小学教书,半年后回到其松江母校慕卫教会小学任教。1946年,在上海中华神学院所举办的传道人退修会中,内心大受感动,遂决志奉献自己,于同年九月入读中华神学院。就读期间,在上海守真堂实习。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吴维僔到守真中学担任物理课教师;1955年调入上海同济中学教高中物理。就教会生活而言,吴维僔曾一度离开守真堂,参加南阳路聚会处的聚会与敬拜,并担任一个组的负责弟兄。1951年8月,他又回到守真堂,并担任执事。1955年8月,因拒绝加入”三自爱国运动”,拒绝批判王明道,吴维僔再次被迫离开守真堂。

1956年,经人介绍,吴维僔与天津的一位基督徒女教师相识,次年二人在北京结婚,由徐弘道牧师为他们证婚。在此期间,吴维僔曾去拜访第一次被捕获释,时在极度痛苦中的王明道。交谈中,吴期待王明道“能像圣经中的参孙那样,待头发长出后,再打那制胜的一仗”(见《中国的以巴弗》,148页)。这是吴与王唯一的一次会面。婚后,吴氏夫妇定居于天津。为生活在一起,吴维僔于1957年7月从上海调到天津,在四十六中学教物理。

因当时天津仅存的四间教会都在“三自”组织的控制之下,吴维僔就和妻子在家里自己祷告、聚会敬拜神。因其在学校中仍坚持基督教信仰,在政治学习中表现不热心,于1957年12月被下放到天津北郊刘安庄从事农业劳动。期间,他仍然坚持读经和祷告的习惯,若有农民问起他关于基督教信仰问题,他就借机向他们传福音、作见证,并将此视为向神、向人当尽的本分。为此他也常被领导斥为“散布宗教迷信”,受到不少责难。当时下放劳动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改造人的思想,但他因坚持基督教信仰,就总过不了思想改造这一关。眼见别人都一批批地抽调回城里,但他却一次次被留在艰苦的农村,继续接受思想改造。

1959年12月,吴维僔被调往天津东北郊的一个棉毛加工厂工作。因其一如既往,继续读经、传福音和作见证,受到许多刁难,常常被派去干最脏、最累的活。有一次为了能把他与别人隔开,领导竟分派他去放羊达半年之久。不想这反倒为他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圣经的机会。半年时间里,他详细查考圣经,并做了许多笔记。

1961年底,吴维僔被调回天津,在无线电仪表中专学校(原四十六中)工作,但不是作教师,而是担任校俱乐部管理员。半年后,又被安排在物理实验室作实验员。在此期间,他与北京、上海等地的主内弟兄姊妹的交往日多,并编写、复写《主内交通》文字资料寄往各地。此举当时被看为“非法罪行”或“反革命活动”,他也预感到不久自己可能要为此遭受逼迫与患难,于是开始定期禁食祷告,为将要来到试炼作准备。

1964年7月30日,吴维僔被公安局传讯、抄家。因在审讯中拒不开口而被收押入看守所。此后在一个月内一连八次被提审,但皆“拒绝交代桉情”。此后,不管监狱当局如何软硬兼施,他都抱定“不交代、不认罪、不悔改,只一心仰望、交托给主”(同上,219页)。在看守所关押期间,由于他坚持“饭前谢恩”和定期禁食,饱受饿饭、灌食、毒打、重铐和批斗等种种折磨,吃尽了苦头,但他终未屈服。1967年2月,吴维僔被控以“反革命罪”,并且因“在监内不思悔改,顽固不化,对抗无产阶级专政,反动气焰极为嚣张”,而被判为无期徒刑。但他效法主耶稣,不申冤,不上诉,甘心忍受,将此视为为主受苦,背十字架。

判决后,吴维僔在天津监狱里的劳改队服刑。自他被捕直到判刑,他的妻子作为“反革命家属”,在监外也受尽了苦难和折磨,最后在巨大压力下,不得不与吴维僔离婚,而改嫁他人。他的三哥也因为是个基督徒,而被打成“反革命”;母亲在“文革”中也饱受红卫兵的摧残,以致说话不清。最后,全家人——父母、三兄三嫂和子女,都被遣送回祖籍浙江东阳农村,不久,父母先后离世。此后,吴维僔再无后顾之忧,在狱中立志“听主的话,遵行神的旨意,在任何事上都要把主放在第一位,作好一个基督徒所该有的见证”(同上,264页)。

1967年4月,吴维僔被转押到宁夏平罗“玛钢厂”劳改队劳动改造。文革时期,因其坚持不读毛语录,不唱革命歌曲,不高喊“万岁”,不向毛像敬礼,以及仍然坚持饭前谢恩等,被视为“反改造份子”,多次遭受毒打和各种非人的折磨,经历了九死一生。

1979年2月,吴维僔又被转到宁夏银川的风机厂劳动。此时,监狱大墙外的政治气候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许多犯人通过写检查、认罪或申诉等以获得减刑或释放。但吴维僔仍如起初一样,为维护一个基督徒在神面前的圣洁和良心,坚决不悔改、不认罪,也不申诉或叫屈。他坚信主耶稣的话:“不要为自己申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同上,298页)。

虽然吴维僔一直坚持到底,“死不悔改”,但到了1981年春季,宁夏高等法院还是为他减刑为六年。但当减刑裁定书送到他手中后,看到其中有句话说他“确实悔改”,他却认为这是弄虚作假,是对自己的侮辱,因为他从来没有为甚麽所谓的“罪”悔改过。他不愿违背自己的良心,更不愿以谎言来换取减刑或自由,他宁愿将苦杯喝尽最后一口。于是他写信告知法院,说自己从未悔改认罪过,是法院裁定错了,并将裁定书寄还给法院。

他写道:“作为一个基督徒……,所应该着重考虑的、寻求的、分辨的,只是我们所说、所做、所想,是不是听主的话,是否符合圣经真理,是否遵行神的旨意,是否蒙主的悦纳。若是,则即使掌权者定罪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革命,就让他定罪吧。他即使定罪,我们仍当如此行,绝不能因怕他们定罪,就不如此行。他们定罪,只是暴露出他们与基督为敌、悖逆神的本质而已。主耶稣自己也曾为遵行神的旨意,实践神的差遣,取悦于神,而被人定为背叛该撒、自立为王、诱惑国民等政治性质的重大罪名,主耶稣丝毫不为此争辩,而是专心顺服,按父的意思钉十字架,喝尽了父所赐他的杯。我也应该学主的榜样,面对人所定我的这些政治性罪名,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根本不去考虑这些,只一心遵行神的旨意,喝完神所赐给我的杯。”为着这缘故,吴维僔拒绝这种“肮脏的自由”。

自1964年入狱始,直到1980年春,他有十六年之久与外界隔绝,不被准许与任何亲友通信,故外面的人也不知他是死是活。八十年代初,时局缓和后,吴维僔的已获平反身住福建泉州的三哥四处写信,寻找他的下落,方知他在宁夏银川风机厂劳改。1980年3月,三哥千里迢迢赶到监狱探视吴维僔,在监狱当局的监视下,会面交谈半小时。此后,吴维僔得以与外界通信,和主内的弟兄姊妹也恢复了交通。

当时,犯人的来往信件都要经过狱方的严格检查。1982年,上海的一位弟兄寄给吴维僔一本中文圣经,即被狱方没收。那时,他已经有十八年没读到圣经了。1983年,他大姐试着寄给他一本英文钦定本圣经,监管队长一看是英文书,就给了他。他如获至宝,每日早起到教室里如饥似渴地阅读。此后,环境愈加宽松,1984年,他又收到大姐寄给他的中文串珠版圣经,同时他与监外主内弟兄姊妹的来往信件也愈加频繁,这些信件后来被整理成书,称《主内交通》。

中国改革开放后,吴维僔在狱中的生活也有改善。1982年,监狱内办起了文化学习班,吴维僔被指派为犯人们教授初中数学。由于这是他的本行,在教学上他更是尽心竭力,获得监狱领导和犯人们的好评。吴维僔在狱中的最后五年,都是在狱校任教。无论他同意还是不同意,法院最后还是把减刑为六年的裁定“强加”(吴语)给他,刑期一满,监狱方面就强行执法,赶他出狱。虽然他认为法院的做法是“肮脏的”、“可憎的”,但他为“顺服在上掌权者”的缘故,只好“不得已而出监”。虽如此,他仍自觉以一个“狱墙外的犯人”继续抗争下去,以示:“我拒不接受你们的裁定,我仍然是一个死不悔改的无期犯人。”并且从释放之日起,他开始定期禁食,每周只于周一和周四两天吃饭,以抗议法院对他的“弄虚作假”。

1987年5月28日,61岁的吴维僔正式出监。因着他的坚持,当局决定把他“养起来”,即在监外给他一间房居住,户口落在风机厂,每月45元生活费。十多年里,他自觉过“墙外无期犯人”的生活,从没离开过银川或风机厂一步。每日他主要做的,就是接待各地来访的主内弟兄姊妹,通过文字和各地弟兄姊妹交通,写印《主内交通》,寄往各地有需要的人。他也常为别人购买圣经和属灵书籍等。

吴维僔过着圣徒般的生活,他的日常生活极为简单,睡在只是几片木板拼在一起的简陋床上,别人想帮他换一张床,他婉言谢绝。除了极低的生活开销外,他平日最大的开销就是邮资和影印费。因为前往探望他的弟兄姊妹太多,为了给访客提供方便,他干脆自建了一个厕所。

吴维僔十几年如一日,仍然坚持定期禁食的生活,直到去世都是如此。奇妙的是,他过去在监狱中所患的痔疮、关节炎、痢疾以及咳嗽等疾病,全都不治而愈,而且所有老年病都不曾染上,睡得也非常好,堪称神迹,他认为这些是神的特别恩典。

因吴维僔经常写信给各地信徒,交流信仰上的各种问题,其中难免有些对“三自”教会的批评;也随着他的影响日广,所以从1996年开始,他多次被抄家和传讯。1996年11月12日晚,他自出狱后第一次被抄家、传讯。他被带到公安局,在一大堆被抄的属灵书籍面前,公安人员连夜审讯他。面对审讯,他一如既往,除了“无可奉告”四个字外,什么话都不说。公安局拿他没办法,只好放他回家。在吴维僔写给他在台北的四哥吴维健的信中说:“2000年6月,我被市公安局政治科第四次抄家后,今年4月23日再次来我住处进行第五次抄家没收,不但《主内交通》等各文,且包括一切圣经、工具书、属灵书籍在内的所有书籍洗劫一空”(同上,362页)。面对淫威,他一直本着“不拦阻、不争辩,也不请求”的原则。

在这种凶险的环境中,吴维僔于1999年12月,73岁时,写完了自传《中国的以巴弗》。在其“末了的话”中,他写道:“主引领我作了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不同身份、不同地位的基督徒见证,打好不同阶段中的属灵争战。我自己毫无一样东西可以拿出来夸口,因为没有一个见证、没有一次争战,是凭我自己能作好、能打胜的,都是依靠主丰满的恩典,智慧的大能,才能作好,才能打胜。所以,一切荣耀都要归给父神和主耶稣基督,他是唯一可称颂的,唯一可信赖的,一切恩典、力量、智慧和一切祝福,都是从他而来”(同上,358页)。

“求主怜悯保守我,施恩拯救我到底,能儆醒等候走好尚未走完的每一步,不致辜负主已为我舍身流血的大恩典,得以最终见到主的荣脸”(同上,359页)。

2002年12月21日上午,吴维僔走完了他一生的十架苦路,在其简陋的住所中安然离世,回到他所忠心、所爱、所事奉的救主耶稣那里去。在世享年76岁。

资料来源

  • 吴维僔著,《中国的以巴弗》,中福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

关于作者

李亚丁

作为世华中国研究中心的资深研究员,李亚丁博士现担任《华人基督教史人物辞典》(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Chinese Christianity) 的执行主任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