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  — 2002

黃伯楨與彭亦雲

蘇州地區歷經坎坷的傳道人。

一、家庭出生——蒙召求學

黃伯楨于1932年10月19日出生於一個傳道人的家庭,其父黃恩餘,于1930年代時在遠東宣教會做傳道,後在上海辦了一家名爲“信愛”的孤兒院。抗日戰爭勝利後在泰州周莊開了間診所,在國共拉鋸戰時,盡了一位醫師的治病救人的本份。但在解放後的多次政治運動中,屢遭逼迫,傳道人和救治國軍的醫生這兩件事情,就是成爲結束他生命的重大理由。在瘋狂的1967年“文革”時,逼迫達到了極點,他當時在丹陽附近的呂城一個學校任校醫,這年的8月3號被紅衛兵造反派活活打死,被作爲無名屍送到火化場,幸被一位熟悉他的工人認出,通知了家屬,時年僅59歲。這件事情一直到“文革”結束後的1978年才得平反。

黃伯楨幼年跟隨父母親輾轉于鹽城、北京、昆山、泰州等地教會,初中畢業於省立揚州中學,高中畢業于江陰澄江中學。1949年蒙召進入無錫華北神學院,1952年華東地區神學院聯合,到南京金陵協和神學院就讀,1953年畢業。

黃伯楨之妻彭亦雲於1931年10月9日,出生在一個傳統的基督徒世家。其父彭文餘,畢業于東吳大學體育系,先後在廈門大學、瀋陽東北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光華大學從事體育教學工作;1936年曾赴德國柏林觀摩奧運會。她于1951年蒙召奉獻,進入杭州中國神學院,受助于她的舅舅黃詩田。1952年,華東地區的神學院合併到南京金陵協和神學院,1955年畢業。

二、婚姻家庭——事奉之初

1952年,黃伯楨和彭亦雲經由汪維藩(彭亦雲在杭州中國神學院的同學,黃伯楨老家泰州的同鄉)介紹相識,並在神學院的小禮堂裏在神的面前互許終身,一起追隨基督。1955年8月在上海閩南堂由陳志義(音)牧師主持了結婚典禮,後一起應蘇州基督教會姚天惠牧師之聘,到使徒堂從事傳道工作。黃伯楨畢業後,先到南京中華路基督堂工作半年,後去泗陽衆興教會工作一年,又因病回泰州老家休養,並在當地教會參與事奉工作。直到1956年底才回到蘇州,當時的區會差派他同時兼任滸關教會工作。

當時各種政治運動接連不斷。1957年“反右運動”開始,蘇州教會十四個堂聯合成爲二個堂,部分教牧人員轉入安樂園(蘇州教會位於葑門外的一個墓園)搞畜牧、農藝。由於黃伯楨被打成“懸帽右派”,生活費從45元被減去了20元。其時他們有了第一個女孩,因給女兒起名叫“瑪拉”(苦的意思),成爲被批判的理由之一,被認爲是對社會主義新中國的不滿。隨後三年自然災害的歲月,他們的孩子接連流産,直到1961年才又得一個女兒;1963年再得一個兒子。黃氏夫婦對孩子們家教甚嚴,當兒女們犯錯而必須受責打時,總是在母親的監督下由父親“執刑”。他輕打一下孩子的同時,也重打一下自己,怪自己沒有盡責教育好孩子。

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年10月3日),黃伯楨被某些“教牧人員”向紅衛兵控告爲“假左派、真右派”而遭受皮鞭抽打、硬物擊砸折磨近九十分鐘。那些曾經是他同工的“教牧人員”也在場參與施刑,每人各抽打一鞭。以致後來傷科醫生說:“解放以後,還沒有見過這麽嚴重的鞭傷!” 此次酷刑所引起的腦震蕩後遺症及腰背傷痛,伴隨了他的餘生。加上隨後生活費停發,更是雪上加霜。前往探視的母親,也被紅衛兵暴打驅逐,被強制搬離所住的宮巷樂群社的住所,獨自拉著板車,帶著三個孩子搬家。後來搬家成了黃家的隱痛,從他們結婚到蘇州工作,直到離世回天家,至少搬過15次家。黃伯楨傷情稍好後,與妻子一起爲了養家糊口含辛茹苦,什麽活兒都做,如修理鐘錶、理髮、洗塑膠、做保姆、做偉人石膏像、擺地攤、搞絲漆印刷等。特別做偉人石膏像的那段日子更是充滿了危險和恐懼,在那個年代,出現一點差錯都可能立刻被打成現行反革命,但在製作過程中又不可能沒有差錯。面對這些做壞了的偉人像,其處理過程和方法,簡直就象那些殺人抛屍的罪犯一樣恐懼不安。

1969年12月3日,黃伯楨全家被下放到蘇北農村——鹽城地區阜甯縣施莊公社,成爲鹽阜平原上的“新農民”,當時最小的孩子才6歲。

三、浪子回家——火熱服侍

在極其痛苦的鄉村生活中,他們親身經歷了恨不得吃豬食的日子。三個孩子要上學,他們卻根本無法勝任繁重的農活,就象當時小學課文裏所形容的一種生活狀態,食不果腹,衣不遮體的程度,經常爲了一天只有一餐的計劃而不得已節約體力,晚晚的起床,早早的睡覺,同時也是爲了節約點燈用油。心力交瘁之餘,他們雙雙病倒了。就在這黑暗的1973-1974年之間,神的恩典與眷顧臨到了他們。他們再次被神的呼召所震撼,回到神的面前真誠悔改,並且在那個禁錮的歲月裏,把耶穌基督的福音介紹給兒女們,在家裏開始了秘密敬拜神的生活。當時,一是沒有聖經,他們就從家裏幸存的舊書裏找出一本希英對照的新約,鼓勵大女兒借助于學到的一些英語和字典進行翻譯,再加上父母親所能記憶的聖經內容,慢慢地拼湊。後來在外婆家找到了一些拆散的聖經,拿回來大家天天抄寫。二是沒有詩歌,他們只能拼命地從記憶深處發掘、記譜、填詞,或借助于收音機福音電臺裏的音樂記譜,雖然語言是聽不懂的,音樂卻是一門世界通用語言,常常促發父親的靈感,把詩歌填寫得非常美好。三是聚會形式很受限制。由於農民們彼此來往不講究禮儀規範,所以聚會常常會被不請自到的鄉親們打擾。在那時的環境裏,我們內心還存有恐懼和戒備,所以在聚會時,我們常把詩歌和聖經包藏在“紅寶書”的外殼裏;同時在桌上擺著撲克牌,以應突然的變故。

1975年,18歲的大女兒高中畢業,應召回蘇州工作。黃家的生活也漸有改善,黃氏夫婦以水田與生産隊換成旱田,用以種植果樹和蔬菜;同時還飼養了當時還比較稀罕的烏骨雞和白絡克雞。在常爲點燈的油而發愁,也常爲明天的糧食甚至下一餐而奔波的日子裏,神總有祂奇妙的安排,爲他們解決衣食問題。他們曾教孩子們學習謝飯禱文五十則,但那篇無飯可吃的禱文,卻一次也沒有被用到過。每遇生活危機的時候,神總幫助他們安然度過,再沒有忍饑挨餓的事情發生。黃伯楨也在神的幫助下,戒除了從“反右”時染上的二十多年的煙癮。在等候和仰望中,他們得著神的應許,那就是他們必定要回到故土,重新回到教會去事奉祂。這一點當時幾乎沒有人相信,都認爲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但神是信實的,不多年後,神的應許皆成爲現實。

四、進入迦南——熬煉爭戰

1979年,因著政治形勢的改變,各項政策也得以落實,“下放戶”始得歸回各自的家鄉,黃伯楨一家也返回了闊別十年的蘇州。當時沒有住處,全家人只好寄居于外婆不足20平方米的家中;所有家具用品都寄存在“使徒堂”裏。當時“使徒堂”還是乳膠廠的倉庫,直到1980年復活節才恢復聚會。教會過去被衝擊過的教牧人員都恢復了原待遇,但卻沒有黃氏夫婦的份,黃伯楨的月工資是30元,彭亦雲的是35元,後來因落實知識份子政策,每人才加了20元,又補發了十年未領到的生活費,其中扣除了在農村期間收到的糧草補助款,生活總算可以維持。這時小女兒也開始自食其力,家裏的負擔相應地減輕不少。

黃伯楨夫婦爲了生計曾去尋求落實政策的途徑,但“兩會”的當權者說:“政策只落實到秘書長一級”;到宗教局、統戰部去申訴時,他們說:“你不是右派,不用落實政策,所扣的工資,我們不知道。” 再問“兩會”當權者,所得到的答復竟是:“我不記得有過這事,當時扣你的工資,你爲何沒有吵鬧?……。” 試想,當時有帽子懸著,有過“什麽時候不老實,什麽時候就戴上去”的警告,又有誰敢鬧呢?!

從農村回來之後,政府要追究鞭打黃伯楨的事情,要他提供兇手的線索。他說:“算了,不必追究了,我也沒有留下被打傷時的傷情鑒定報告和醫療費用單據。” 經過浩劫,他只想和曾經鞭打過他的人在一起共同辦好教會,不計前嫌,拼命工作,以補償那些年沒有工作的虧欠。但可惜,那些鞭打過他的人非但沒有因他的善意而感動、悔改,反而在明裏暗裏顛倒黑白,說一些不合史實的話。當政府或信徒們查問事實的時候,他們也不肯站出來說明真相。

黃伯楨的文學功底比較深厚,讀神學的時候,常常寫一些基督教文學作品,發表在《協進》刊物上,如小歌劇《摘松樹枝子》等,後漸漸專注於教會的文字工作。由於在許多環境中,因不擅人際關係而得罪了相關當權者,從而他的作品被壓制不得發表。雖然這是一個非常不舒服的環境,但相信這是神加在他身上的熬煉,反而使他安下心來,寫出《涓涓細流》(382則)、《晝夜思想》(126則)、《揣摩而得》、《箴言日課》(12輪)、《交談雜錄》(221則)、《切磋琢磨》(725則)、《星光點點》(13分冊)、《傳道人自儆》、《基立溪隨筆》等。1986年寫出《尊敬老人集》和《怎樣交帳集》兩冊;主辦蘇州神學培訓班期間,寫了《簡明神學教程》、《教牧學》、《教義中的人》、《認識耶穌》等。在主持唱詩班靈修時,分別作了提綱性的講義,如《合宜之分》、《天理定律》、《誤區險情》、《操練敬虔》等等。

後來被逐出“兩會”後,黃伯楨又相繼寫出《敘寒溫》(1997年)、《小燈檯》(1998年)、《祝三新》(1999年)、《不相干》(2000年)、《樂如何》(2001年);還有記實性的《牧場周記》(1993-2001年)。其創作的《使徒信經》等曲調,以及《經文短歌》共946首;補充本詩歌》共290首,內有自行創作歌詞配曲的,也有全部自己創作詞曲的有數十首,爲蘇州信徒廣爲傳唱。其有關神學、靈修、交通等文字著作合計爲500萬字以上,各類詩歌千餘首。這原是天父所賜給他的悟性和靈感,卻由此招致某些人的非難,視其爲“眼中釘”,以致“不敬老”、“不謙虛”、“愛出風頭”、“搞非法出版物”等等罪名接踵而至,甚至有人赤裸裸地當面嘲諷說:“君固有才,我輩不用奈何。” 黃笑答曰:“寫不寫是我的事,出不出版是神的事,我是主的僕人,主用即可。” 每當完成一本書,他都恭敬奉獻在主面前:“憑爾意行,主!” 他自己也常反復翻看,有時驚呼:“這是我寫的嗎?願一切榮耀都歸於神!”

彭亦雲在她的事奉歷程中,除輔佐丈夫做好教牧和文字工作外,自己也身體力行地勤奮工作。她不但把三個孩子帶到主的面前,讓她(他)們有份於主的救恩,得以走上天路歷程,也得這個在患難中的家庭,依舊充滿著平安喜樂的歌聲和歡笑。在艱難的生活中,她始終以一種豁達開朗的熱情感染著孩子們。當丈夫軟弱的時候,她總是積極地鼓勵他,並幫助他戒除了延續近二十年的煙癮。丈夫寫作,她充當秘書的角色,許多文章,都是經過她的多次謄抄、複寫,才得以問世。她也總是丈夫的第一個忠實讀者。直到她60歲之後,才有了一部286電腦,她又將丈夫的文章,一一輸入到WPS系統裏。後來電腦不斷更新升級,由於技術原因,常有資料丟失的事情發生,但她每次都不惜再重新輸入。據其子女統計,從她使用電腦到去世前的十年中,至少輸入各類文字達一千萬字以上。感謝主,使她有夠有用的智慧和力量。

作爲主的使女,她在1980年複堂後的十多年教會工作中,顯出主給她的特別恩賜,使她每一次講道都滿有能力,同時也加給她身體上的力量,她有嚴重的高血壓和心臟病,在血壓高達220的時候,她還能騎自行車在外奔波;心跳不足50次/分的時候,還能帶領弟兄姐妹敬拜歌唱。在各樣的聖工中,都使衆人看到了主恩的榮美。

世人所看重的職務、待遇和聖職,他們從不伸手索要,一生甘守窮困。雖然他們的收入遠遠低於他們學歷所當得到報酬,但他們從不肯在經濟待遇和聖職問題上拿原則做交易。在他們的心裏,總覺得虧欠于對父母的孝敬和對子女的幫助,但孩子們卻始終以有這樣的父母親而感到驕傲和自豪。偶爾和孩子們談到所遭遇的不公平事,他們總是告誡說:“經上說不要以惡報惡,他們以惡對待我們,我們切不可以惡還他們,若是這樣,就是讓自己也墮落成惡人了。”

五、暴風驟雨——華美樂章

1991年春,在環境的重壓下,黃、彭已無法進行正常的事奉工作,只好向上級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世間慣例行政退休。等了一年多,沒有得到任何答復。期間他們雖然被禁止講道,但仍然去教堂參與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奉。1993年春,市基督教“兩會”在禁止他們參加的情況下,作出了撤銷他們所擔任“兩會”組織中一切職務的決定。在所控罪名中,既沒有任何事實根據,也不給予當事人申辯機會,最後也不將決議送達本人。接著,“兩會”將決議在教堂裏張貼公佈,並在蘇州地區教會中廣爲散發。同時,市政府宗教局、市委統戰部的官員也約請黃、彭前去談話,不准他們再進入教堂,並且警告,如果因爲他們進入教堂而引起信徒之間的衝突,責任將全部由他們承擔。此後,他們服從了這“在上執政掌權”者的指示,直到去世。市“兩會”還對他們進行“經濟制裁”,在生活費、醫療費等方面,百般設置障礙。此種做法,使得不信主的人,都感到不平和氣憤,但他們還是平靜地接受,因爲他們的指望在乎主。

在被迫離開教堂行政工作之後,黃、彭開始以文字和輔導工作爲主的事奉階段,憑著信心的生活,使他們更能體會到,神——傳福音靠福音養生——的應許,是多麽的可靠。儘管他們倆每月生活費總額只有727元,但卻象那位只擁有一把面一點油的撒勒法婦人一樣,一天也沒有遭遇過生活或者事工需要上的缺乏。即使最後兩年中,因治病而需要的大量醫療費用,同樣使他們經歷了主的預備是何等的豐滿,主的美意是何等的奇妙。

他們深信主的應許決不落空,包括十一奉獻的應許也沒落空過。文字工作經過從用筆複寫開始起步,到最後能用電腦586配雷射印表機和影印機過程。無論做到哪一步,神都豐富地預備,以致可以將文字複印成本,得以與人悟性交通,徵求意見,對渴慕的肢體進行輔導和扶持。這一切,以他們兩人的全部收入不吃不喝不穿不用都是不可能實現的事情,但他們經常說,神預備了多少錢,我們就做多少事,神應許的是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於我們,甚至無處可容。他們全程自己輸入、修改、潤飾、打印、複印、裝訂、包裝,盡力做一切,把手稿變成一份份裝訂成本的雖然簡陋但很精致的手冊。黃伯楨歸天之後,彭亦雲坐在床沿或者起來扶著拐杖繼續工作,把丈夫病重期間留下的一些手稿繼續輸入完成。

有人笑他們,你們這麽愛神,怎麽神不報答你們呢?一輩子生活貧困不說,兩人晚年怎麽還患上了肝癌和白血病這樣的惡疾呢?他們內心非常平靜,在肉體生命即將過去時候,仍然平靜地表示說:“好鐵百煉才成鋼,我們是神的兒女,不是所謂的特殊階層,受些苦難,能使我們更加聖潔。”

2001年10月,黃伯楨被確診爲肝癌,直至2002年8月16日歸天。彭亦雲於2002年7月骨折接受手術,同年10月被確診爲白血病,至2003年1月14日安息主懷。黃家全家人一起經歷了15個月的煎熬過程。上帝讓他們實實在在地體驗了“耶和華以勒”的應許,並且親歷了“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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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黃皎芒

黃皎芒是黃伯楨和彭亦雲的次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