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5

羅春榮

雲南江城縣哈尼族牧師。他為著福音的緣故,一生遭受很多迫害、嚴刑拷打,和不公正待遇,但他始終竭誠事主,至死忠心。

羅春榮,哈尼族,出生在一個貧苦的基督化家庭,其祖父從西方傳教士接受了福音。當1922年美國傳教士巴斯德來到墨江後,他父親羅開興也接受了耶穌基督,不久成為當地的傳道先生。1925-1928年,當西方傳教士離開後,在昆明中華自立基督教會牧師謝景齊(?)的幫助下,羅開興與楊翠堂一起,使墨江基督教會成為中華自立基督教會,實行自立、自養、自傳。1928年,丹麥傳教士晏崇仁牧師夫婦二人來到墨江重建教會,蓋建起禮拜堂。1930年,羅開興被按立為墨江縣基督教神召會福音堂長老,此後一直做義務傳道人。1956年,墨江縣城福音堂因慶祝耶穌聖誕舉行聚餐,被當局治以“鋪張浪費”之罪,全體聚餐信徒被罰勞役一天,羅開興則被關押並處以罰款。文化大革命期間,羅開興更遭無情批鬥,被打傷躺倒在地,不省人事,終因打傷致殘而死,年73歲。

羅春榮是羅家第三代基督徒,自幼在墨江快發鄉基督教福音堂教會學校讀書,1943年小學六年級畢業。在校期間他學習聖經,認識了耶穌基督和十字架的救恩真理,並立志背負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在他決定奉獻自己走十字架道路之後不久,就遇見了試煉:1943年,羅春榮被墨江教會牧師安排到曼博鄉教會學校代課,將滿三個月時,他心中突然感到無比的驚慌,巴不得立時回家。第二天他急忙踏上返鄉之路,原本兩天的路程,他只用一天就趕到家了。一進門就看見全家人正害著嚴重的傳染性痢疾,躺在床上生活無人照料。四天中有兩個弟弟和妹妹先後去世。當羅春榮的老母親正要離世之時,他跪下禱告,求主施恩。但他祈求上帝隨祂自己的旨意安排。如果要領她回天家,求主不要給她受苦;如果要留她存活在地上,就求主為她開一條活路。感謝神奇妙恩典,當夜母親就漸漸地蘇醒過來。第二天就能夠吃飯了,並逐漸得到痊愈,此後她又多活了十年。

1945年,墨江教會的兩位牧師、師母、一位女教士和長老執事等人,經過禱告、協商之後,差派羅春榮到江城縣基督教神召會福音堂學校教書,同時協助教會長老復興教會。當時江城縣教會的外國牧師返國休假,因中日戰爭而無法回來,只留下一個中國教士代理教會事務。但因為他在教會中行奸淫,又使不信主的大煙客來教書,因此敗壞了上帝的聖殿,教會敗落成了荒場。原來六七百人禮拜聚會的教會,竟成了十幾、二十人的教會。長老普光福和教會執事,以及虔誠的基督徒們,一起向上帝苦苦哀求,求主施恩憐憫。並且請求教會長老出面,到墨江教會請一個愛主的老師來教會教書,協助長老搞好教務工作。上帝聽了教會的哀求,1945年春節,墨江教會召開奮興大會,江城縣教會的長老執事們趕來參加,借機向墨江教會的牧師長老們表達出他們的訴求。墨江教會的牧師和長老們禱告協商後,就把羅春榮叫到會場上,向他說明差派他去江城教會工作的理由,安排他到江城縣基督教福音堂教會小學校任教。羅春榮當即欣然接受了差遣,於是大家為他禱告,把他和前面的事奉交托給上帝。

1945年2月,羅春榮就到江城縣教會去了,當時教會只有一個長老和兩個執事主持教會工作。羅春榮一邊教學,一邊和他們一起開展布道工作。經過潔凈聖殿,為教會,也為教會學校帶來了大復興。四面八方的信徒聽說從墨江教會來了一個民族老師,就都趕來做禮拜,很快就達六七百人,以致於禮拜堂容納不下了。遠處近處的學齡兒童也都被帶來教會學校上學,家長們聽信福音之後,就要求燒掉家裏的菩薩偶像,接著就悔改認罪,受洗歸主。有一個鄉建立教會後,還建造了禮拜堂,神把得救的人天天加給祂的教會。1945-1949年間,是江城教會大復興的時期。

1949年冬江城解放,從1951年開始掀起“鎮壓反革命”運動,雲南的教會從此就落在患難中。羅春榮為基督福音的緣故受到嚴酷的迫害,家被抄,食物被沒收,房屋被查封,最後被冠以“反革命分子”和“帝國主義走狗”等罪名,橫遭逮捕,打入重刑犯大牢,受盡各種刑罰:身戴沉重腳鐐,坐老虎凳六次,過電刑兩次,還遭受“上腦箍”、木柴燒臉,拇指上釘楔子等酷刑,以至於身上留下許多傷痕,多年不愈。在受刑難忍之時,羅春榮只有用心靈之口不住地呼求上帝:“主啊,你的恩典夠我用,你的救法奇妙。如果可行,求上帝像當年派遣天使拯救獄中的彼得那樣,也把我救出來。不然的話,求上帝收納我的靈魂。我的一生交托在主的手中,因我早在學生時代就許過願,把一生完全奉獻、交托給主,讓主使用,並立志背十字架跟從主到底。” 禱告過後,雖然自覺沒有了活路,但他的心卻是平穩安靜的。

重刑之下,羅春榮成了癱瘓,不能行動,不久又被判處死刑,並且要被押解回到他生活、工作之鄉,經公審後當街執行槍決。在羅春榮極端痛苦之時,上帝的靈安慰了他。當夜上帝在夢中向他顯現,讓他看見他和另外兩個人被一起押出去槍決。半路上,押解的人把他領到路邊,對他說:你留在這裏。然後就把那兩個人推到前面去槍決了。羅春榮就此驚醒,心中暗忖這是什麽意思,是否上帝會為我開出一條活路呢?過兩天事情果真像他夢中所見的那樣成就,他和另外兩個犯人一起被押往他原來所在鄉執行死刑。由於羅春榮受刑過重兩腳不能移動,就對他暫緩執行,結果那兩個人被槍決。當晚中央有令下來,禁止濫殺人,由此羅春榮的生命得以保全。日後他多次作見證說:“感謝神奇妙的手救了我!上帝的道路非同人的道路,上帝的意念真是高過人的意念。哈裏路亞!榮耀歸於神!”

在獄中服刑期間,羅春榮得蒙上帝的保守和眷顧,因其身體不好,又是個誠實無偽的基督徒,看守所領導就派他做炊事、采購等服務性工作。刑滿後將他作為無家可歸,無業可就人員留隊。約兩年後,他的腿腳痼疾復發,又致癱瘓,住勞改醫院半年,醫治無效,最後被作為老弱殘廢,送回家鄉休養。回家後仍然癱瘓了八年之久。羅春榮懇求上帝施恩,八年之後竟逐漸有了好轉,慢慢能行動了。

1979年,中國政府重新落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80年,教會開始恢復活動。上帝使羅春榮下垂的手舉起來,發酸的腿挺起來,他身上的癱瘓完全復了原,重新踏上了傳揚福音的道路,此後一直沒有復發。痊愈後的羅春榮滿心感謝上帝的大恩典,全身心地投入到恢復教會和建立教會的事工之中。他引用大衛的話說:“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 又引用聖經的話說:“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 這是他人生的真實寫照。

雖然政府落實政策為他平了反,但因為他過去是教會學校的教師,而今作為教會傳道人,並沒有享受正式的工作待遇。因此他一直到死,都只是個義務傳道人,不從教會拿一分錢。1986年前,他靠編制雨帽為生;1986年之後靠種茶來養活自己和全家。但他從不怨天尤人,反倒常常感恩,默默地忠心為主作工直到離世為止。

1995年,羅春榮平靜地歸回天家。他真的如聖經所說:“息了地上的勞苦”,與主同在了。

資料來源

  • 根據羅春榮牧師“生平自述”遺稿整理而成。

關於作者

李亞丁

作为世华中国研究中心的资深研究员,李亚丁博士现担任《华人基督教史人物辞典》(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Chinese Christianity) 的执行主任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