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写人员指导原则
当您准备为《华人基督教史人物辞典》撰写某一人物传记时,请尽可能包括下列几个范围的资讯。您应将这些信息资料融入到写作对象的传记文稿中,文稿长度一般在300至3000字之间。
写作对象的姓名。如有必要,请述姓名之含义。
中文拼音(姓在前面)
中文姓名
西文姓名
其它(如韦氏拼音姓名,或方言姓名)
笔名、曾用名
写作对象的家庭背景。若有人曾有一个以上的配偶,请将其子女列在其生父或生母后面。
族裔
父亲及父系家庭
母亲及母系家庭
配偶及配偶家庭
子女
孙子女
生平
生卒年、生卒地点及特别环境
成长历程,如荣誉、异象、病痛、个人之不幸以及社会之创伤等
恋爱、婚姻、家庭,以及与配偶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等
教育程度、学位 (包括日期)
悔改信主经历 (若可能,请包括日期) ,及其灵命成长历程
职业、蒙召事奉或圣职 (包括按立、受职日期)
国籍/公民,或部族
语言:第一、第二、第三语言;或更多
信仰背景与传统
基督教(新教各宗派教会)
天主教
东正教
景教
其它
写作对象所建立,或所事奉,或所加入的教会或组织机构的名称、地点,及其特征
写作对象的事奉工作/职份或职业之详情:如,何地?多久?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她)的亲密同工?他(她)的短期或长期的影响? (这部分是传记的中心部分,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包括轶闻轶事、故事、直接引语或座右铭、讣闻或悼文等)
写作对象的出版物、工作报告、文字材料、书信、曲作或艺术作品;以及与写作对象相关的遗迹、故居等
写作对象的持续影响及意义
其它资料来源
未出版物
日记、照片、来往信件、地图和图表,以及会议文件等
见证人的叙述 (请给出叙事者的姓名和住址,包括他们与写作对象的关系等)
口传故事 (请给出叙事人的姓名和住址,包括他们与写作对象的关系等)
已出版物:尽可能包括所有关于写作对象的生平或传记资料
书籍: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 (初版或再版)
书内文章:文章题目、作者; 书名、编者,以及与出版相关的资料
期刊内的文章: 文章题目、作者; 期刊名称、日期、文章所在之页码等
新闻报导: 媒体名称、标题、日期、页码等
网站:连接网址之全称,以及进入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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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的职务、所属院校或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其他与该项研究有关者的姓名(若符合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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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ential Sub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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