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提吾于1912年2月出生于缅甸俅江岗尼村,父母当时给他取名叫“扒阿田”,怒族语意为“生下来了”。父母于早年从西方宣教士接受基督教信仰,成为怒族中的早期基督徒。扒阿田15岁时,父母送他入教会学校读书,并为他改名为“提摩提吾”,即圣经中的“提摩太”之名。在教会牧师的指导下,他开始读书识字,学习圣经。由于他天资聪颖,悟性较强,故进步很快,深得牧师喜爱。
1932年3月,提摩提吾随家人一起,从岗尼村回到其祖籍碧江架究村定居。不久他们认识了在当地传福音的美国内地会宣教士杨思惠牧师(Rev. Leila Cooke)。杨牧师看到年轻的提摩提吾,又见他聪慧且具有较高的基督教学识,认定他是一个难得的怒族基督教会人才,就特别赏识并重用他。1934年,提摩提吾被按立为碧江县第一区,即匹河怒族乡教会的长老。他除了四处传道外,还管理该地区所有教堂的教务。由于他信仰虔诚,为人处事正直、公道,深得众信徒的信赖与尊敬。1943年3月,他又升任为碧江设治局管辖范围内的基督教会长,由政府配发固定的生活津贴。
1943年11月至1945年1月,提摩提吾跟随杨思惠牧师重返缅甸俅江岗尼地区传道。那是他出生与长大之地,因此他对那里的环境非常熟悉,且有许多亲戚朋友生活在那里。经过一年多的宣教努力,许多怒族、傈僳族和独龙族群众归信了耶稣基督,成为基督徒。多年与杨思惠牧师同工、共事,提摩提吾从他学到了许多东西,与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1949年5月,杨思惠离开怒江时,提摩提吾亲自送他出境。
1949年,碧江县和平解放。当时各族民众对共产党心存畏惧,基督徒会众恐惧之心尤甚,有些人甚至做好随时逃亡的准备。身为教会领袖的提摩提吾不愿看到自己的同胞受难或外逃,于是他亲自去见当时的碧江县长张旭先生。张旭是一位开明、正直,并通晓民族宗教政策的政府官员,他热情地接待了提摩提吾,向他晓以共产党的各项政策,帮助他解除了疑虑。回乡后,提摩提吾藉四处传福音的机会,向会众做解释和安抚的工作,鼓励他们安心生产和生活,有效地制止更多的人外逃,对社会稳定,对新政府开拓边疆,疏通民族关系,以及宗教与民族政策的落实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51年1月,提摩提吾作为宗教界代表,出席了碧江县第一届民族代表大会。同年9月,他当选为碧江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会长。1954年8月,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成立,他又被选为自治区政协委员。同年9月,碧江政府送他到北京、上海等地参观学习。1956年,提摩提吾被任命为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1958年,提摩提吾因受怒江地区所谓“裴阿欠、霜耐冬反革命集团案”的牵连,被捕入狱。1960年在碧江县监狱含冤而死,年仅48岁。直到1979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碧江地区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才得到纠正。1986年12月,碧江县人民法院对提摩提吾一案进行了复查审理,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正式为提摩提吾平反昭雪。提摩提吾先前为国为民所作出的贡献,也重新获得肯定。1988年1月,提摩提吾遗孀张玛相的生活也得到州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安排。
资料来源
- 胡保罗着,《怒江情——怒江大峡谷傈僳族的宣教史》,协传培训中心出版,2006年。70-73页。
关于作者
作为世华中国研究中心的资深研究员,李亚丁博士现担任《华人基督教史人物辞典》(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Chinese Christianity) 的执行主任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