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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 Thomas Maillard de Tournon

1668 — 1710

鐸羅

羅馬天主教教廷大主教,清朝康熙和雍正年間“禮儀之爭”的當事人之一 。他為羅馬教宗所派出使中國,殫心竭慮效忠教宗,禁止中國天主教徒祀孔祭祖,因此惹惱中國皇帝,慘遭驅逐、監禁,終死於澳門。

  耶穌會

  北京 , 江蘇

鐸羅(Charles Thomas De Tournon,又譯多羅)於1668 年12 月21 日出生在意大利北部城市都靈附近的一個貴族家庭。1688年8月28日,鐸羅從就讀的尼斯大學(University of Nice, Savoy)獲得神學碩士學位,兩年後,即1690 年1 月23 日,時年22歲的鐸羅獲得了教會法和民法的博士學位,可謂年輕有為。這是一個循規蹈矩的貴族子弟的成長經歷。1701年12月5日,年僅33歲的鐸羅當選為安提阿名義宗主教,根據1702年7月4日的教皇書信(Apostolic briefs)的記載,鐸羅被任命為克雷芒十一世教宗的使節和全權代表,前往東印度群島和大清帝國去推展天主教傳教事業。

鐸羅主教的遠東之旅並非一帆風順。1703 年2 月9 日,鐸羅在其他神父和傳教士的陪同下出發前往遠東,途經加那利群島(Canary Islands)的時候,鐸羅生病而且病情較重。病癒後幾經輾轉,最終在1703 年11 月抵達印度的科羅曼德群島,在那裡居住、傳教一段時間。後來又經過兩年半的旅行,他與他的教士團於1705年4月2日到達澳門;同年12月4日抵達北京,並作為教皇的特使受到當時清朝皇帝康熙的接見。其後在 12月31日,康熙命令當時在清政府任職的耶穌會士白晉(Joachim Bouvet)把給羅馬教皇的回禮轉交在廣東的鐸羅,由此可見康熙到1705年底的時候都還是很尊重羅馬教廷的。

但是,鐸羅此時心中並不輕鬆,因為他來華的一個重要目的是希望清朝政府能理解並幫助實施教皇克雷芒十一世的法令,這個法令是為解決當時在中國的天主教信徒能否祀孔祭祖和是否禁止使用“上帝”這個稱謂來稱呼“天主”等有關“禮儀之爭”問題。“禮儀之爭”源起於明末清初之際,當時在利瑪竇、湯若望、南懷仁等耶穌會傳教士的努力下,天主教在中國開始從皇宮到普通百姓逐漸被接受,但是有些多明我會和方濟各會的傳教士對於這些耶穌會士的傳教方式則不以為然,因為他們覺得祀孔祭祖,祖宗牌位,捐錢修廟等等這些方式沒有被耶穌會的傳教士所禁止,而他們認為這些是屬於崇拜偶像。後來,多明我會西班牙人黎玉範(Juan Morales)在1637年返回歐洲以後,向羅馬教廷報告此事,正式揭開了“禮儀之爭”的帷幕。此後六十多年間,這個爭論一直沒有停息,直到1704年,當時的教宗克雷芒主持召開聖職部會議,會議決定在華信徒不許用“上帝”字眼,不許有祀孔祭祖等行為。鐸羅此時來華的目的就是要在中國貫徹、實施教宗的這項法令。

鐸羅抵京後雖然受禮遇但心情沉重,其主要原因是康熙皇帝非常不滿羅馬教廷幹預中國天主教信徒的宗教生活方式,所以鐸羅一直沒敢直接告訴康熙教皇的這一法令。此前,即1700年,鐸羅也知道,康熙曾清楚地講明祀孔祭祖是中國的傳統習俗,是尊師敬祖的表現,和宗教信仰無關。康熙尤其不滿當時的福建天主教主教顏鐺,因為顏鐺對中華文化沒有太多的瞭解,甚至連漢字都認識的不多,康熙覺得讓這樣的傳教士去規定中國信徒應該如何生活很不合適。所以鐸羅在京的工作很不順利,一方面鐸羅認為很多在清政府任職的耶穌會的傳教士們不與他配合說服康熙;另一方面他也看到從康熙帝這裡無法讓教皇的禁令頒布下去,但他又不願意輕易放棄教皇克雷芒給他的使命。於是他便離開北京,在1707年2月,擅自在南京以羅馬教廷公函的方式,向在華的全體傳教士公佈了教皇的禁令。鐸羅的這項做法馬上惹惱了康熙,他立刻下詔,驅逐鐸羅和在江浙、四川一帶的傳教士,明示羅馬教宗無權干涉中國事務,並把鐸羅押解到澳門拘禁起來。

瑞典學者龍思泰在1832年所著的《早期澳門史》中說到鐸羅是一個“在狹隘思想和弱的理解力影響下仍然具有良好性情”的人(早期澳門史,221頁)。從以上鐸羅在中國的做事方式中也能看出一些端倪。他比較刻板,但忠於羅馬教廷,忠於他的傳教事工。早在鐸羅前往亞洲的時候,因為1680年羅馬紅衣主教會曾經否認葡萄牙國王在1490年從教皇亞力山大六世(Alexander,VI)的保教權,所以鐸羅沒有取道里斯本覲見葡萄牙國王,此舉導致葡萄牙皇室對鐸羅非常不滿。所以當鐸羅被清朝皇帝拘禁在澳門期間,葡萄牙皇室就趁此機會報復鐸羅以前的不恭,下令澳門總督戴冰玉和當時在澳門的主教及副主教對鐸羅進行百般刁難和羞辱。他們拒絕承認鐸羅的使節的權威,但鐸羅覺得自己的傳教使命是神聖的,所以他堅持不屈服。儘管當時菲律賓總督利扎拉加伯爵願意幫助他逃脫,但他覺得為自己的傳教使命作見證是他的責任,因此他堅持留在監獄裡,顯出他貴族身分的氣節和對教宗及天主的忠誠。

1707年8月1日,鐸羅被教宗任命為樞機主教(紅衣主教),這一殊榮讓他得到稍許安慰。但鐸羅不願意在此艱難時期離開他的傳教團,他甚至向教宗回信表示,如果這次晉升讓他必須回到歐洲,他將辭謝樞機主教的職務。由於多年遭受身心各方面的打擊,在澳門期間的生活條件又非常艱苦,鐸羅的健康每況愈下。他在臨終前接受了最後的冊封儀式,於1710年7月8日下午1時去世,年僅42 歲,可謂英年早逝。他的遺骨在其後繼者嘉樂(Carlo Ambrogio Messabarba)主教護送下,於1921年離開澳門,搭乘葡萄牙船“方濟各·沙勿略”號輪船運回羅馬。未料該船途中停靠在里約熱內盧的港口時被燒毀,除了裝有鐸羅遺體的棺材之外,其餘一切東西,包括康熙帝送給克雷芒十一世的禮物都沒有救出來,盡被燒毀。

1723年9月27日,紅衣主教鐸羅的遺體被安葬在羅馬信仰學院(Collegio di Propaganda Fide)教堂的主祭壇旁。

歸屬

This article is reprinted from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Missions, Macmillan Reference USA, copyright (c) 1998 Gerald H. Anderson, by permission of The Gale Group;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Grand Rapids, Michigan. All rights reserved.

資料來源

  • 李寬淑,《中國基督教史略》。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8年。
  • 龍思泰(瑞典)著,吳義雄、郭德焱、沈正邦、章文欽校註,《早期澳門史:在華葡萄牙居住地簡史、在華羅馬天主教會及其佈道團簡史、廣州概況》。北京:東方出版社,1997年。
  • 馬戛爾尼 (George Macartney)著,劉復譯,《康熙與羅馬使節關係文書——乾隆英使覲見記》。台灣:台灣學生書局,1973年。
  • 費賴之、馮承鈞,《在華耶穌會士列傳及書目》。中華書局,1995年。
  • 《中國禮儀之爭:它的歷史與意義》。Nettetal:Steyler Verlag,1994 年。
  • 克萊門特十一世,《羅馬關於中國基督教宗教的回憶錄》:保存在教皇克裡門十一世的《中國宗教事務和紅衣主教鐸羅先生的命令》1709-1710。(Clemens XI; Tournon, Charles Thomas Maillard de. Mémoires pour Rome sur l'état de la religion chritienne dans la Chine : avec le décret de nostre S.P. le Pape Climent XI sur l'affaire des cultes chinement de le mand Cardinal de Tournon sur le même sujet.1709-1710).
  • 詹金斯,羅伯特查爾斯。《耶穌會士在中國和紅衣主教圖農公使節:對相互矛盾的證據的審查和公正判斷的嘗試》。倫敦:納特,1894 年。(Jenkins, Robert Charles. The Jesuits in China and the Legation of Cardinal de Tournon: an examination of conflicting evidence and an attempt at an impartial judgment. London: Nutt, 1894).
  • 美拉德·德·圖農,查爾斯·托馬斯。《中國宗教軼事,安提奧切主教圖農樞機主教、宗座來訪者的關係,以及後來在中國的傳教士的權力》。巴黎:aux depens de la Société,1733-1742。(Maillard de Tournon, Charles-Thomas. Anecdotes sur l'état de la religion dans la Chine, Ou Relation de M. le Cardinal de Tournon Patriarche d'Antioche, Visiteur Apostolique, avec pouvoir de Legat à latere à la Chine écrite par lui-même. A Paris: aux depens de la Société, 1733-1742).

關於作者

趙剛

作者係美國加州基督工人神學院碩士班學生,在李亞丁博士指導下撰寫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