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3  — 1969

裴阿欠

中國雲南傈僳族早期基督教會領袖。曾先後擔任雲南省碧江縣副縣長、麗江專區副專員、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一任州長。

裴阿欠於1893年生於雲南省碧江縣子裡甲鄉金秀谷村。11歲時,父母親先後去世,與哥哥在叔父勒墨迪的幫助下,相依為命,度過孤苦的童年。叔父勒墨迪很早就從西方宣教士接受了基督教信仰,在國民政府時期,擔任金秀谷村的第一任甲長,同時也是該地教會的執事。他在處理教會事務時,總是把裴阿欠帶在身邊做他的幫手。久而久之,裴阿欠從叔父身上學到不少為人處世的道理。

1930年,勒墨迪因年事已高之故,遂把甲長之職推讓給裴阿欠,從此裴阿欠在村中威望日升。1936年,他歸信耶穌基督,成為基督徒。因其信仰虔誠且有工作能力,不久即被選為教會長老。又因其通曉傈僳文,在教會中能夠主持公道,平等待人,故在信徒群眾中口碑甚好。同年,裴阿欠升任為金秀谷地區的保長。

金秀谷地區位於怒江西岸的高黎貢山東嶺,翻過山頭就是緬甸的俅江。為方便雙方邊民的貿易往來,裴阿欠與俅江那邊的獨龍族頭人結交朋友,建立關系,組織人力打通了金秀谷村到沙拉山頂的人行步道,此舉深得民心。

裴阿欠身為村官,與民做主。1944年秋,棉谷村村民阿范因違禁種植大煙,被碧江縣設治局投入大牢。但因看管不力,致阿范逃脫。設治局警隊進山搜捕,因找尋不到逃犯,遂對棉谷村百姓胡作非為,大肆搶掠。村民只好求助於裴阿欠,他馬上帶入趕到碧江設治局,向局長陳情。局長立即寫信交予裴阿欠,要他執信回鄉處理,及時制止了警隊的不法行為,為百姓收回財物。

1945年,裴阿欠再次被提升為嘉禾鄉鄉長,經常走村串寨,為政府攤派或收取稅費。他辦事公正,從不敲詐勒索,並且經常為百姓排憂解難,深得百姓稱讚和信賴,被視為百姓的父母官。

1948年10月,裴阿欠因帶領百姓反抗碧江縣設治局官僚巧立名目,搜刮民財的行為,遭到貪腐官員的追殺。他不得不帶著自己的兩個兒子翻越高黎貢山,逃往緬甸臘干洛避難,直到1949年4月,設治局新官上任後,才得以重返家鄉。

1949年6月10日,碧江縣和平解放。同年9月,裴阿欠被選為碧江縣第一屆政務委員會委員。鑒於他工作認真,積極宣傳新政府的邊疆和民族宗教政策,對穩定民心,團結各族各界人士所起的作用,不久他即升任為政務委員會主任。10月,又被任命為碧江縣副縣長。

1950年10月,中共中央慰問團到達雲南麗江,裴阿欠等各民族的代表出席歡迎會議,受到接見。他那質樸善良的農民領導形象給人留下深刻印象。1951年,裴阿欠被提升為麗江專區副專員,麗江地區聯合政府副主席。1954年,又被任命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一任州長。他仍然保持農民本色,經常深入基層,體察民情,關心百姓疾苦,為他們排憂解難,深受百姓擁戴。1957年,他赴北京參加代表大會,當周恩來總理向代表提問:“世界上甚麼東西最大?” 時,裴阿欠誠實回答說:“理最大。” 周總理聽後表示贊賞,並夸獎了他。

裴阿欠還是一位出色的傈僳族民間藝人,對本民族的語言和民歌藝術十分熟悉,被譽為“傈僳族中最有學問的人”。

不幸的是,1958年初,由於瀘水籍國民黨少將茶樹明等人在境外組織人員醞釀暴亂,怒江地區政府和公安機關將問題復雜化、擴大化,制造出特大“裴(阿欠)、霜(耐冬)反革命集團” 假案。他們將裴阿欠和副州長霜耐冬列為反革命集團頭目,有942人,包括傈僳族、怒族、拉馬族、獨龍族、彝族、白族、納西族、勒墨族和漢族的干部和普通民眾,被牽涉進這起假案中。他們被當作反革命、特務和壞分子受到嚴刑逼供和殘酷的批判斗爭。有的人被打致終生殘廢;有的人自殺身亡;有的人被投入監獄冤死;有的人失蹤。由於此案牽涉面廣,打擊面大,影響和後果嚴重,故於1959年5月,由麗江地委書記親自出馬,帶領調查人員到碧江復查此案。最後寫出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假案、冤案,“冤枉了部分民族干部、工人、群眾、民族上層,形成了非常危險的局面,給黨在政治上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怒江情》,77頁),正式為所謂“怒江州以霜耐冬、裴阿欠為首的勾結匪茶組織暴動案”平反。裴阿欠也因此得以平反昭雪。

為回避怒江疾風暴雨式的階級鬥爭,裴阿欠於1958年赴昆明參加為上層少數民族幹部舉辦的學習改造班,直到1962年才得以返回原籍,官復原職。1962年10月,在怒江府碧江縣舉行的瓦碧公路通車典禮慶祝大會上,裴阿欠作為州長在大會上致詞。緊接著,在裴阿欠主持下,又開始修築從碧江至福貢、貢山的公路。可惜,因著文化大革命爆發,裴阿欠沒有看到這條公路修通,即與世長辭。

1966年5月16日,中央下發《5.16通知》,文化大革命開始。在“打倒一切,橫掃一切”的風暴中,身為少數民族上層幹部的裴阿欠在劫難逃,被扣上“反動的當權派”、“反革命”和“壞分子”等多頂政治帽子。年逾古稀的裴阿欠多次被批判鬥爭,受到殘酷的折磨和侮辱。在沉重打擊下,他神智不清,臥床不起,在沒有醫療,沒人照顧的情況下,於1969年10月16日含冤而死,終年76歲。

親屬們把裴阿欠的屍體運回家鄉,安葬在金秀谷。但他的妻子、兒女仍繼續遭受殘酷迫害。裴妻怒瑪昌在嚴酷的批判斗爭中,被破害致死;兒子阿坡四和阿鄧四被打成“反革命”,被迫離鄉背井,逃亡緬甸;女兒青瑪仁原在怒江州文工團工作,後被開除公職,回鄉務農。

裴阿欠,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教會的長老;後來成為民族宗教界的上層人士,曾為國家和人民做出貢獻的人物,卻在文化大革命的風暴中,慘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噩運!

直到1979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裴阿欠的“罪名”才得以洗刷,子女們也隨後得到平反,流亡海外的兩個兒子才得以回到家鄉,女兒也恢復了公職。1979年3月31日,怒江州政府為裴阿欠舉行了隆重的追悼會,充分肯定了裴阿欠在民族團結,鞏固邊疆,以及為邊疆建設所做出的傑出貢獻。他更被當地人民視為民族英雄和有功之臣。

資料來源

  • 胡保羅著,《怒江情——怒江大峽谷傈僳族的宣教史》,協傳培訓中心出版,2006年。72-79頁。

關於作者

李亞丁

作为世华中国研究中心的资深研究员,李亚丁博士现担任《华人基督教史人物辞典》(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Chinese Christianity) 的执行主任和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