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  — 1996

王憲治

臺灣聖公會牧師,神學教育家。

王憲治,聖公會牧師,台灣高雄人,父王楠松,母黃玉難,在家排行第二。大學時代開始接觸基督信仰,於1963年受洗成為基督徒;1968年畢業於台南神學院;1973年獲得紐約聖公會總會神學院的神學碩士;1978年榮獲東南亞神學院神學博士,是東南亞神學研究院第一位神學博士,並任教台南神學院達十八年(1975~1993)。主要著作有《道德經之自然觀及其神學意義》、《台灣鄉土神學論文集》等。

王牧師一生委身基督信仰,重視社會實踐並積極參與台灣民主運動。七O年代,台灣面臨國際危機,長老會基於關懷之情,先後發表“國是聲明”、“我們的呼籲”,以及“人權宣言”等,因而遭受國民黨政權迫害,王牧師毅然挺身為長老會的言論辯護。中、美建交後,台灣的國際處境備受孤立。王牧師受長老會總會所託,於1979年與彭明敏、黃彰輝等出席美國國會為制定“台灣關係法”所舉辦的聽證會。此關係法的制定對於日後台海安全影響深遠。

王牧師類比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歷史經驗來思考台灣的前途問題,認為台灣這塊土地是上帝應許台灣人民的,因此島上人民有“自決”的權力與義務。他將“鄉土”與“應許之地”關聯起來,提出“鄉土神學”,並就其中四個主題——人民、鄉土、權力和上帝——進行申論。他認為這四個主題之核心乃是台灣人民在歷史中尋求和建立認同的奮鬥。這種歷史奮鬥,從基督教信仰來看,乃是上帝在台灣歷史中的創造、審判、拯救與啟示;台灣人必須從聖經歷史故事的典範和台灣的歷史去對照,以了解如何體驗和認知。鄉土神學四個主題的重點:

(一)人民。台灣人是渡過黑水溝的民族,如過紅海的希伯來人,是上帝所呼召的一群“選民”,為了安身立命,為了自由生活,邁向一個“應許之地”。台灣的住民無論是來自哪裡,只要願意在這塊土地上建立一個和平、正義與自由的國家,都可以成為台灣的主人,並且基於人是上帝的形像這個神學立場,主張台灣人應有人權和尊嚴,並本著在基督裡成為一體的信念,致力於台灣的族群和諧。

(二)土地。台灣的國際地位一直在幽昧不明之中掙扎。從史實上說,台灣這一塊土地曾被中國征服,但從世界殖民地紛紛獨立的歷史來看,民族自決的原則是人權的基本理想。所以,台灣人有權決定自己的土地前途,並且歡迎所有的種族來建設這塊鄉土。

(三)權力。台灣人民在外來政權奴隸下,必須對權力的性質、結構及運用,做神學上的深入剖析,並從歷史教訓中學習如何避免權力的腐化,才能建設一個健全的台灣。耶穌對權力的批判和主張,正是台灣人民所必須正視和學習者。

(四)上帝。台灣民間信仰求福氣,講命運,少主張道德教化,更缺乏對權力的批判和人權的訴求。為徹底防制權力的腐化,實現公義和人權自由,台灣人必須回到聖經所啟示的那位公義、慈愛與救贖的上帝。然而要使基督信仰成為台灣人的宗教信仰,必須通過與其他宗教的對話,並學習尊重、互相祝福與分享,以達到信仰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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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維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