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羅伯,1606年生於荷蘭的鹿特丹,父母都是蘇格蘭人,屬於加爾文“改革派教會”(De Gereformeerde Kerk )。 自1629-1643年,他由巴達維亞來臺傳教14年,是歷任荷蘭宣教士待在臺灣最久,也是成績最優秀的一位。
尤羅伯採用“一手火槍、一手棉布”的方式推廣教育。一方面夥同士兵到各社區丟棄原住民的神像,驅逐尪姨;另一方面,則給予送子女到學校的家庭獎勵——棉布及衣服。在此政策下,各社區紛紛丟棄神像,建造學校、教堂,甚至興建教員的宿舍,並主動要求傳教士來宣教。他不只關心教育,也關注原住民的生活。當時西拉雅族沒有夫妻觀念,隨意的性行為與墮胎非常普遍,直到有了小孩才會不定時同居。尤羅伯覺得這種行為不合教義,便透過武力和教育的力量,讓原住民依基督教的儀式結婚,夫妻開始同居,變為一夫一妻制。在閒暇之餘,他研究草藥,並協助原住民進行農業及醫藥上的改良。
尤羅伯有強大的行動力而且認真嚴格,但是卻有“傳教先驅”的怪癖——不願受人干擾,因此褒貶參半。離開臺灣後,1645年任荷蘭德弗特(Delft)的牧師;1653年轉任阿姆斯特丹,於1655年在該地去世。
在臺的宣教事蹟
1629年:到臺宣教,以新港(現今臺南縣新市)為宣教地點,學習當地的新港語。他所教育的對象是當地的原住民。
1634年:曾提案送數名新港的原住民少年到荷蘭留學,但被當局以“風險太大”為由而拒絕。當他於1643年回荷蘭時,已經有當地的原住民教師,擔負起教育當地居民的責任。
1636年起:在新港開設小學,男女兼收;每天上課,以宗教教育和文字教育為主,鍛鍊學生讀寫的能力。教學時用荷蘭牧師創立的新港羅馬拼音讀本和拉丁文字母寫出的新港語。教授的內容是尤羅伯所編寫的教義問答、禱告詞和詩篇。他考慮原住民的文化與理解力,將教材予以簡化、原住民化,以原住民較能理解的方式來書寫。
尤羅伯不僅關心教學,也教導原住民的生活。例如在其著作《第一小教理問答書》中,在“摩西十誡”的第六誡上,附註“勿再犯墮胎”,以處理墮胎的問題。
宣教工作從新港開始,向安平附近以北的各部落拓展。到1639年為止,這些部落中約有二千人受洗。聞名的北方六個部落分別是: 麻豆、蕭壟(現佳里)、目加溜灣、大目降(新化)和大武壟(善化)。
1640年:申請退休,回國探望年老邁的母親,理由是體力不支,無法巡迴各教會之間。但是公司仍挽留他直到1643年。
1643年:準備離開臺灣,根據臺灣教會報告顯示,尤羅伯牧師在六個部落施洗了6400位信徒,主持了1000對夫妻的結婚儀式。
留下用新港字寫成的龐大著作,包括: 教義問答書、誡訓、禱告詞、讚美詞、並著作雙語字典(新港語和荷蘭文)。
意義和影響
宣教士寫出的新港語,是平埔族和新港人有自己文字的開始。後來的學者將這些文字稱為“新港文書”,是尤羅伯為原住民所留下的空前絕後的保貴遺產。
教育是宣教士在當地的重要事工,尤羅伯更培養了原住民成為當地人的教師。然而當荷蘭對臺灣的統治終止時,教育事業也為之終止,實為可惜。
尤羅伯的宣教工作,已經有教會的組織和規模。 例如: 教會中有“教會會議”;教會之間有“臺灣教會會議”,這規模等於“小會”與“中會”的組織,雖然整體的組織未達完善,但是已站在新時代的開端。
歸屬
This article is reprinted from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Christian Missions, Macmillan Reference USA, copyright (c) 1998 Gerald H. Anderson, by permission of The Gale Group;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Grand Rapids, Michigan. All rights reserved.
資料來源
- Inez de Beauclair, Neglected Formosa: A Translation from the Dutch of Frederic Coyett's 't Verwaerloosde Formosa (1975); L. J. Joosse, Scoone dingen sijn swaere dingen: En onderzoek naar de motieven en de activiteiten in De Nederlanden tot verbreiding van de gereformeerde religie (1992); J. J. A. M. Kuepers, The Dutch Reformed Church in Formosa. 1627-1662: Mission in a Colonial Context (1978).